2007年5月31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业务经理醉倒足浴店遭强奸
警方提醒:“借酒施暴”占了杭城强奸案的近七成
通讯员 章官翔 章玮 本报记者 朱兰英

  31岁的孙艳(化名),在杭州某汽车服务公司当业务经理。和客户一边喝酒,一边谈生意成为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因此也练成了好酒量。然而,5月29日中午,孙艳在公司副总霍某的带领下,喝下两瓶52度半斤装伊利特曲,醉倒后被带到足浴店。那里,一场恶梦正在等待着她。

  一顿饭喝下两瓶高度白酒
  孙艳的领导,是55岁的霍某,杭州某汽车服务公司的副总经理。他一直对孙艳垂涎三尺,但是几次引诱哄骗均没得逞。
  5月29日中午,和公司有业务关系的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陈某请霍某吃饭。霍某趁机将孙艳带上,吃饭的地方是位于文二路、教工路口的石塘人家海鲜酒店。霍某特别点了4瓶52度半斤装伊利特曲、6瓶红酒。
  “来!喝!” 霍某豪爽地叫大家喝酒。孙艳自以为酒量不错,又是领导要她喝,爽快地答应。短短一个多小时,孙艳和陈某分别喝下了两瓶52度伊利特曲。霍某与环保公司另一名业务员叶某则分别喝了两瓶红酒。吃完饭,除了酒量很好的霍某外,其余3人都醉得一塌糊涂,尤其是孙艳,几乎处于“昏迷状态”。见状,霍某提出,到足浴中心醒醒酒,于是将另外3人带到位于古墩路某足浴馆801房间。

  先后遭受两次强奸却无力反抗
  到了足浴房后,霍某对服务员说,他们需要休息,希望不要被打扰。而此时,叶某和孙艳二人都已经沉睡过去。
  见时机“成熟”,霍某在足浴房内强行与孙艳发生了性关系,而此时的孙艳身体已经完全瘫软,用不上一点力气,但是她还有一点意识。后来她对警察说,她很想反抗,却怎么也叫不出声来。
  罪恶的一幕,被同一个房间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理陈某看得一清二楚。当时,陈某正从迷糊中醒来。然而,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,而是用手机将全过程拍了下来。霍某正准备离开房间之时,陈某“吭、吭”地咳嗽了两声。两个人相互笑了笑,霍某低声对陈某说:“来,小陈,咱们到隔壁桑拿去。”霍某交代说,他这样做是为了支开陈某,让这件事情就这么过去。
  霍某和陈某离开了801房间,一起来到809房间。由于陈某的服务员没有过来,陈某有些不快,他的脑子里不断回放着刚才看到的“刺激”一幕。他没有和霍某打招呼,自己晃晃悠悠地再次转到801房间。此时,孙艳还衣衫不整地躺在座椅上。于是,陈某趁着酒兴,强行与孙艳发生了性关系,随后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809房间。

  苦求服务生报警女子才被救
  短短一个多小时里,醉酒的孙艳连续遭到了2次强奸。她想起身呼救,可身体一软,又瘫倒在地,连喊叫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  在陈某离开后,孙艳痛苦地将身体一点一点挪到门口。门外传来了服务生的声音,她使劲地用身体撞击房门,终于被服务生发现。“救救我,求求你救救我!”孙艳发出微弱的声音要求服务员替她报警。
  据西湖警方介绍,下午5点左右接到报警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此时,809房间的霍某和陈某还在享受着桑拿,他们满嘴酒气,说话语无伦次。而孙艳的第一句话是:“我究竟在哪里,为什么会这样?”

  警方提醒:女性要自爱莫贪杯
  西湖警方表示,近年来,他们办理的趁人醉酒强奸的案件在强奸案中比例最高,几近70%。办案民警提醒,少量喝酒可以增进友谊、促成生意,但是如果醉酒,麻烦可就大了。夏天正是强奸犯罪的高发季节,广大女性要洁身自爱,不要贪杯。
  同时,警方也给一些不法之徒以警告,违背妇女意志,乘妇女醉酒之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
  目前,霍某和陈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